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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理人情 |▶ 法理之下有人心:一场“追债”碰撞中的破冰之路
2025-08-01    来源:大武口区检察院    作者:杨敏娜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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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01

  判决落地难解千结,街头碰撞再添重怨。春寒未尽的清晨,贺某攥着法院判决书徘徊在街头。白纸黑字写着他作为担保人需与周某某共同偿还13万元债务,可周某某仿佛“人间蒸发”,留下他独自面对债权人张某某的催促。焦虑与不甘日夜撕扯,直到那个刺耳的刹车声响起——当他在修车店门口瞥见周某某驾车离开时,脚下一踩油门追了上去。两车相撞的瞬间,飞溅的不仅是车体碎片,更是积压一年的愤懑与绝望。

  铁面办案不避责,暖心说理终融冰。“你替人还债是守信,但撞车泄愤是犯法!”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的讯问室里,面对检察官的讯问,贺某低头盯着桌面,耳边回响着这句话。起初他梗着脖子争辩:“我替他还债还要坐牢?天底下哪有这种道理!”检察官却将法条与情理层层剥开:“周某某欠债,法律会追责;你撞车毁财,同样要担罪。但若能主动赔偿,既是赎罪,也是给自己一个交代。”十几次谈话后,贺某终于攥着1万元现金走进检察院:“钱我准备好了,哪怕他不收,我也得把良心债还上。”

  拒收赔款心结深,预缴诚意见真章。每次的电话声中总弥漫着尴尬的沉默,检察官的一次次沟通调解,周某某态度强硬,要求贺某替他偿还所有债款才接受赔偿,出具谅解。面对僵局,贺某仍坚持赔偿,检察官让贺某将赔偿金暂存于司法账户,对周某某郑重道:“收或不收,法律尊重你的选择;但赔与不赔,我们看得见他的悔意。”

  春风化雨润新生,破茧重生有法度。法庭上,检察官举起预缴款凭证:“被告人用赔偿预缴款证明了担责的勇气,用认罪态度展现了向善的可能。”听到“缓刑”二字时,贺某深吸一口气,如释重负。三个月后,检察官回访时发现,贺某正靠跑外卖攒钱履行债务。问及感受,他搓着手说:“以前觉得法律是捆人的绳子,现在才明白,它是拉人上岸的纤绳。”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的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,展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实践追求。检察官不囿于就案办案,而是以“如我在诉”的情怀穿透矛盾纷争,用法律条文划清底线,用司法智慧缝合裂痕。当贺某将预缴款郑重交至检察院时,这份选择不仅是对个体的救赎,更是对法治信仰的生动注脚——它让公众看见:正义的实现,既在法庭槌起槌落的庄严声中,也在检察官为修复社会关系而奔走的身影里。


【编辑】:杨敏娜
【来源】:大武口区检察院